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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颂文维权:只有海澜之家和小米授权代言,其他企业都是假冒!
2023-08-14 14:42 文章来源:好品牌科技网 作者:新闻中心 点击:

【好品牌科技网讯】8月12日晚,由张颂文担任法人的“厦门市思明区张颂文影视文化工作室”官方微博“张颂文表演工作室”,在新浪微博上发布声明称:自2023年2月起,工作室陆续在线上线下各处发现有品牌运营商、代理商、加盟商、经销商及线下门店等相关主体,发布张颂文为其代言人、合作人的虚假消息,并擅自将张颂文本人或其曾饰演角色的姓名、肖像及AI合成的照片、音频、视频等用于商业宣传。声明称,工作室已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要求相关侵权主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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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颂文工作室发布的维权声明

    截至2023年8月12日,张颂文正式签约的合作品牌:海澜之家和小米,其他均属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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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颂文表演工作室官博发布的侵权品牌长图

张颂文工作室在官方微博的声明中发布了一张长图,上面是各类商家无授权使用张颂文名字、肖像、剧照、剧中台词的虚假代言信息,涵盖食品、护肤品、电动车、酒业、线下餐厅等多个领域及品牌,涉及到的品牌有小飞哥电动车、老东莱酒业等企业。真的是让人眼花缭乱,瞠目结舌!


假冒明星代言是侵权行为

这么多企业和品牌假冒张颂文的名号,如果不是这一纸声明,消费者还以为他真的接了不少代言,没想到都是假的。当然除了海澜之家和小米是正规授权之外,其他都是假的。明星的肖像权具有高于普通人的商业价值,商家为了提高产品的认知度,赚取更多的利润,未经授权,擅自将明星形象、姓名与商品、服务相关联,给人造成一种找了明星代言的假象,这毫无疑问构成了对明星肖像权的侵犯,同时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2015年,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的新版《广告法》明确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名人代言违法广告或被追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2022年10月,中宣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


颂哥这次发飙也是应该的!

明星本身代言产品就是将自身的形象于产品捆绑在一起了,产品的好坏是能够直接影响到明星的形象的,好的产品有时候更是能够反哺明星本人,但是坏的产品也能直接对明星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大部分明星对自身代言的产品都是有严格要求的。

对于很多明星而言,维权并不能获取多少高额赔偿,有些甚至只是换回一个道歉,但却表明了自身人格权不容肆意侵犯的态度。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将“假代言”昭告天下,让侵权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另一方面,也是维护自身形象,普及相关法律,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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