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不服法院将腾讯不正当竞争案移送深圳法院审理的管辖权裁定,抖音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据了解,2月19日福建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审理,案号为(2021)闽民辖终26号。
此前,字节跳动旗下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认为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是垄断行为,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随后,腾讯方面对此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腾讯方面认为,该案实际上是“抖音”短视频产品使用微信、QQ开放平台时,产生的合同纠纷。因此,该案应在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即深圳市相关法院进行审理。
法院裁定中写到:“根据微信、QQ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约定,于腾讯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本案应以开发者协议约定的合同签署地确定管辖”。也就是说认可了腾讯的说法。
抖音不认同该裁定。抖音认为本案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抖音主张的侵权行为与微信、QQ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的履行无关,腾讯开发者协议约定管辖不适用于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之诉,该协议不能成为确定本案管辖的依据。
抖音与腾讯大战由来已久。2020年底公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再次成为这一战火的导火索,这将是上述反垄断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国内第一例发生在两大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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