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商会联盟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成
中国产业商会联盟理事会由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及协会主办的产业商会联盟共同发起,由关心、支持中国商会行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团体法人或自然人自愿组成。
第二条 宗旨
本会以为商会会员、市场、政府服务为宗旨。
(一)充分发挥各地商会的职能和作用,提升地方商会形象,聚集商会力量,弘扬商会精神,扩大商会的社会影响,研讨商会经验,为商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搭建商会领域官、产、学、媒有机互动平台,通过高端聚会和多种形式的活动、调研、研讨,积极宣传、促进和推动商会事业。
(三)为理事成员创造条件和机会,宣传理事单位改革创新举措和成绩,提供信息和咨询等服务,促进理事单位的事业发展。
第二章 组织办法
第三条 理事与机构
(一)理事入会程序
凡符合条件并愿接受聘任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团体及社会人士,填写理事入会确认表;经中国产业商会联盟理事会确认,登记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现任理事长:曹恒武(原化工部副部长、中国产业报协会会长)、设常务副主席两名、副主席七名、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
(三)秘书处为理事会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设于中国产业商会联盟。
(四)理事会分为一年期、三年期,从盖章填写“入会登记表”之日起计算。
(五)理事会《会刊》和官方网站作为理事会内部信息沟通、交流的平台。《会刊》每月出版,内容有入会信息、理事动态(与理事会工作有关,或属于理事愿意宣传的信息)、理事会工作动态、重要通告、咨询答复等。《会刊》报送国家商务部及其他有关部(委)领导、中国产业报社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及全体理事等。
第四条 理事会工作内容
(一)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全体理事会议。理事会年会为我国行业商会领域年度重要高端聚会,邀请国家领导人、相关部委领导、知名学者、各领域和行业代表人物代表等参加,研讨和总结年度商会成果,展望商会发展前景。年会与“年度中国最具突出影响力商会领袖”、“年度中国最具创新力商会精英”揭晓颁奖大会同时召开。
(二)不定期召开理事单位座谈会、联谊会,会议将邀请有关政府官员及著名专家学者参加。并举办改革研讨、投资、商务咨询等相关活动。
(三)不定期召开理事长会议,研究和部署理事会工作。
(四)每年出版年度改革报告。
(五)每年确定若干理事单位为重点联系单位,为其提供改革咨询。
(六)为理事提供宣传服务、公关服务、会议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等。
第三章 理事资格及理事权利
第五条 理事单位的选择本着严谨审慎原则,体现权威性、专业性、高端性。理事单位应积极推进我国行业协会发展,并在商会建设方面有所建树,在同行业或领域排名前列、具有较高知名度、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参加理事会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团体,须符合以下条件(理事会职务由单位法人代表或相关负责人担任):
(一)常务副主席 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法人团体。企业的市场份额或销售规模稳居全国同行业前列。事业单位为省部(以上)直属事业单位。在改革创新方面具有相当的影响;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二)副主席 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法人团体。企业的市场份额或销售规模稳居全国同行业前列。事业单位为省部(以上)直属事业单位。在改革创新方面具有相当的影响;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三)常务理事 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法人团体。企业的市场份额或销售规模稳居所属省(市)同行业前列。事业单位为地市(以上)直属事业单位。在改革创新方面具有重要表现;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四)理事 有一定的规模,各项指标居所属省(市)前列,具有积极创新意识的企事业单位和法人团体。
(五)遵纪守法,遵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理事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个别业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和法人团体,相应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以个人身份加入理事会的理事成员,须在积极支持改革、提出改革政策建议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或为知名企事业单位、法人团体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 理事单位发生较大负面影响事件时,其理事资格予以取消。
第八条 理事权利和理事会服务:
(一)理事荣誉:为新加入理事会的理事会籍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理事会成员可以以“中国产业商会联盟理事单位”名义进行宣传和参与各项社会活动。
(二)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单位可参加不定期理事长会议,共同研究和部署理事会工作。
(三)会议服务:出席年度理事会大会;应邀参加不定期召开的座谈会、研讨会;参加中国产业商会联盟举办的其他有关会议和活动。理事单位还可根据意愿,提出召开相关主题会议,由理事会帮助策划和实施。
(四)理事沙龙:营造平台、创造商机。组织理事会商界精英定期聚会或者参访理事会企业,为理事会成员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五)理事名片:展示理事风采,浓缩成功经验。理事名字跟随每期《中国产业商会联盟》专刊进入国内外政商要人的视野,全年在人民网经济视线栏目和中国产业商会联盟网站上展示理事及理事单位风采。
(六)理事刊物:理事在任期内,每年免费获得《中国产业商会联盟》专刊,每月一期,一年12期,定价:20元人民币 /本。
(七)商务往来:优惠参加商会联盟组织的国内外商务考察活动,建立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绿色通道,对有条件的理事单位提供定向的企业改制、创新、发展战略和管理咨询。
(八)理事会每年选择若干理事单位为“年度最具竞争力商会企业”、“年度最具成长力商会企业”,企业所取得的业绩将在人民网经济视线栏目、《中国产业商会联盟》会刊、中国产业商会联盟官方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报道。
第四章 理事媒体宣传
第九条 理事媒体宣传
(一)理事会将在《中国产业商会联盟》专刊安排专页刊登理事会成员单位。
(二)理事及单位名称列在《中国产业商会联盟》官网上,免费提供广告版面,并提供与各理事单位网站的链接。
(三)在人民网看神州频道推出“经济视线”、“商会在行动”、“商会会长风采”等栏目,全景体现各地商会及理事单位的新成就、商会领袖的新风采。
(四)中国产业商会联盟还会组织对地方经济做出杰出贡献、成绩突出并获得诸多荣誉的优秀会长做客人民网,参加人民网看神州频道“神州论坛”在线视频专访。
(五)组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权威媒体赴各地商会及理事单位采访组稿,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商会的新举措、新经验。
(六)对理事会“年度最具竞争力商会企业”或“年度最具成长力商会企业”进行定期的深度宣传和报道。
(七)《中国产业商会联盟》专刊为新加入理事每年提供2P彩色整版宣传内容,展示理事风采,《中国产业商会联盟》专刊以及官网不定期刊登理事有价值的最新商业思想文章。
(八)理事单位在获得广告宣传、会议服务和参与中国产业报的各类活动时,具有优先权。
(九)可为理事单位提供全面的公关、宣传服务,帮助进行公关宣传、公关活动的方案策划和实施。
第十条 “年度最具竞争力商会企业”服务程序:
(一)理事单位提出申请,经研究确定成为“年度最具竞争力商会企业”或“年度最具成长力商会企业”;
(二)“年度最具竞争力商会企业”或“年度最具成长力商会企业”定期向理事会提供单位发展资料;
(三)《中国产业商会联盟》专刊以及官方网站定期宣传该单位有关情况;
(四)理事会组织专家对该单位进行考察;
(五)理事会组织专家为该单位提供咨询和培训;
(六)理事会提供定期调研报告和不定期的项目报告;
(七)推荐其中具备条件的理事单位负责人为“年度中国最具突出影响力商会领袖”或“年度中国最具创新力商会精英”个人候选人;
(八)取得成果的创新案例将入选“中国产业商会联盟年度10大创新案例”,并将汇集成书出版。